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告知书
各易制毒化学品单位:
易制毒化学品既是工业企业生产中常用的基础原料,也是可能作为生产毒品的前体物质和主要配剂,是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管制的物品。当前,随着国内外制造和滥用冰毒、“摇头丸”等新型毒品的不断发展蔓延,非法买卖、走私易制毒化学品犯罪活动日趋严重,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形势不容乐观。
各易制毒化学品单位法定代表人是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易制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负总责。为进一步提高易制毒化学品单位及从业人员的守法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能力,严密防范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用于制造毒品,根据国家、省禁毒委的统一部署,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决定,对全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单位开展告知活动,各企业单位要承诺做到以下工作:
一要严格依法经营。各企业单位要严格执行许可(备案)规定;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易制毒化学品交易;严格履行易制毒化学品销售核查义务,在销售易制毒化学品前,向核发证明的行政部门核实购买证明的真伪,向购买企业核实购买经办人身份及委托书真伪,未经核实的,一律不销售。
二要加强日常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教育,使本企业单位从业人员普遍了解易制毒化学品流入制毒渠道的严重危害,普遍掌握易制毒化学品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全面增强主动防范和自律意识,进一步提高知法守法意识和水平。
三要加强内部安全管理。结合本企业单位生产经营实际,认真查找、及时整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漏洞,建立健全内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全面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进一步提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能力。
四要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建立健全企业单位内部奖惩激励机制,充分调动企业单位从业人员参与易制毒化学品管制工作的积极性,向政府主管部门检举、揭发涉及易制毒化学品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主动配合政府主管部门共同做好易制毒化学品监管工作。
连云港市xx县(区)禁毒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x月x日
承诺单位:
2022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