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近日,常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跟常州市禁毒办联合制定《常州市易制毒化学品企业信用等级管理办法(试行)》。市信用办和禁毒办将根据所有易制毒化学品企业的经营条件、制度建设、内部管理和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评分对企业按照甲级、乙级、丙级、丁级进行分类管理,对甲级(放心单位)以自我管理为主,享受最大优惠便利条件;对乙级企业原则上每半年检查一次;对丙级企业进行季度例检;对丁级企业列入社会公共信用基础数据库失信社会法人黑名单。
通过信用等级、差别化管理等制度,将提高企业守法诚信意识,促进企业自律,严防易制毒化学品流入非法渠道。
编辑:王丹丹